公司起名字有什么要求,有什么禁忌吗?随着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现在注册公司起名越来越困难,重名的概率不断上升,公司名称起名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那么注册公司起名有什么要求呢?很多人注册公司在起名的时候就遇到问题,就是对公司名称起名不了解,下面小编将为大家分享公司名称起名有什么要求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注册公司起名要求
公司起名字有什么要求,有什么禁忌吗?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按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的行业或经营特点。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1)全国性公司;
(2)国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3)国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新注册企业公司名称的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域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1、行政区域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是指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包括乡、镇和其他地域名称,在不会造成误认的情况下,企业名称冠以行政区划名称时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
2、字号
字号是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字号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中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国内企业也不得以外文字母、字词作字号。企业字号一般不得使用行业字词。
3、行业类别
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确定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字词。该字词应具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范围、方式或特点,不能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词;使用“实业”字样的,经营范围需涵盖五大行业。
4、组织形式
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组织结构或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目前我国企业使用的组织形式大体有两类:公司类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般以“事务所”“经营部”“中心”“工作室”为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由企业的投资人依法提出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无论是企业的申请行为,还是企业名称例证关的核准行为,均应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为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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